时间: 2024-10-05 21:08:12 | 作者: 电动货运车
近几年,一种外形酷似汽车的四轮电动车在石家庄街头屡见不鲜,车身冠以多种名称——“这类车辆由于价格实惠公道、简单易操作,又能遮风避雨,备受市民特别是中老年人青睐。尤其是限行期间,这类四轮电动车更加泛滥,更不可思议的是一些车主做起了“黑车”生意。
但是,也有人反映,这些车在路上无视交法,横冲直撞,或是低速占道,让人不堪其扰。
“不能上牌、不用考本、还挺便宜。”相信这是很多市民对四轮电动车的看法,每天像汽车一样开,但不用考虑尾号限行,不需要过多的担心停车难题,甚至连堵车和贴条都不怕……很多老年人在路上开这种车,但是,真的安全么?
销售人员介绍,“这样的车一般1万多元,最贵的也才4万多。”交完钱不用办理任何手续,马上就能开走。时速最高80公里。
前不久,中消协曾购买了三款电动四轮车进行专业碰撞实验,结果很恐怖——要么前座发生位移,模拟“驾乘人员”的头部受伤严重;要么座椅干脆与车身脱离,挤压胸部、撞击风挡。
其实,早在2013年,央视就曾对这类“老年代步车”的生产进行过暗访,小作坊里大锤和菜刀齐上阵:
根据《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》(GA802-2014)国标定义,“道路车辆”是指“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在道路上载运人员、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,法律允许上道路行驶的车辆,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”。
而“拼装车”是指“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;或使用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(电动机)、方向机、变速器、前后桥、车架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”。
工作人员表示,所谓的“老年代步车”等一类的电动四轮车实际属于“拼装车”范畴。而按照《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第八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六条和第一百条之规定,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,驾驶拼装车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收缴、强制报废。
虽然既不安全也不合法,但现在仍然有不少市民坚持认为,国内部分地区对此类车辆“网开一面”,既然别的地方能开,石家庄也能开。而且,还有很多销售人员始终在诱导消费者,让不少市民误以为这种车是新能源汽车。实际上,大家都被“忽悠”了。
一、生产、销售低速电动车违反法律和法规及国家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。非法生产、销售将被追责;
二、只有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机动车号牌后,方可允许上路行驶;
据不完全统计,这种无牌电动四轮车约有数万辆,主要散布在各个居住小区、集贸市场、长途客运站、城中村等区域,很大一部分都在从事非法载客、载货工作。
除了自身存在比较大安全风险隐患,这种车更大的隐患在于,常常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——闯红灯、逆行、超载、违法掉头、违法左转、随意停车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非常普遍。慢慢的变成了城市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和影响城市形象的一大毒瘤。
当然,这类车也涉及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,因此,解决这一个问题不能单方面采取强硬措施,或许应由地方政府出台综合方案,进而彻底治理——一方面坚决取缔非法生产、非法销售行为,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多措并举、强化管控。
近日,这样的一个问题也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。工信部已提交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,并牵头制定治理意见。有了标准和意见,就能规范公司制作行为,杜绝监管“灰色地带”,进而早日破解难题。
同时,工信部正牵头制定治理低速电动车的意见,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非法生产、销售低速电动车问题,责令立马停止生产、销售非法产品,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、从重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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